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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故居管理局景区照相业务对外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景区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朱德故居管理局拟将景区照相业务经营权推向社会,招引有经营经验的个体或公司承包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朱德故里景区照相业务对外招租

二、招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出价最高者中标。

三、经营项目: 景区内游客照相业务

四、经营范围:朱德故里景区内

五、招租金额:底价10万元人民币/年

六、招租期限:3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照相服务业务营业执照,并有3年以上服务经历的个体或企业;

    2、具有照相服务业务营业执照,并有类似从事景区照相服务业务经历的个体或企业;   

    3、投标人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未中标者,经公示结束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中标后保证金2万元可在第一年租金中抵扣,同时需交纳投标第一年租金的未缴纳部分。第二年相同时间交纳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

八、朱德故居管理局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指定场地给经营者,由经营者自行设计,设计方案需报朱德故居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方能装修和使用;

    2、协助经营者对从业人员在景区内的导游知识、景区管理及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依法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3、配合经营者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有关事宜。
九、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装修经营场所,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装修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2、负责按评审通过的经营方案组织经营活动,确保旅游服务需要;

    3、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证照齐全,依法经营。应遵循游客自愿消费,不能出现强买强卖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必须严格遵守朱德故居管理局的规章制度,服从朱德故居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衣着整洁,言谈举止大方文明,不得有损朱德故里景区整体形象;

    5、负责承担经营期间的全部经济、安全、法律责任,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按国家相关政策处理;

    6、必须接受朱德故居管理局安全和服务质量监督,经营者签订合同时须向朱德故居管理局一次性缴纳安全和服务质量保证金2万元。若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朱德故居管理局要求限时整改而未按期整改到位,除自行承担责任外,每次扣保证金300—1000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保证金1000—5000元;若经营者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受到游客投诉,影响景区声誉并查证属实,根据影响大小,每次扣保证金200—1000元;如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服务质量问题,合同期满,朱德故居管理局将全额无息退还;

    7、负责按期支付经营场所的水电费、清洁费等相关费用;

    8、未经朱德故居管理局同意,中标人(经营者)不得转让经营权,其内部经营管理模式自行确定;

    9、景区如遇节假日、重大接待以及承办重大活动时经营者需无偿为朱德故居管理局提供活动实时照片和电子照片资料。

十、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除承担违约经济责任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一、投标方资格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
    1、投标方基本情况及业务资料;

    2、投标方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3、投标方的经营方案;

    4、投标方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等联系资料。

十二、参与投标资格评审报名登记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7日;

    2、报名地点:朱德故居管理局--宣传营销科(仪陇县马鞍镇大湾路47号);

    3、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18783991388

十三、其它事项

    1、由于投标人对本公告理解有误导致产生的任何后果与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申辩及索赔;

    2、合同期满,除可动产归经营者自行处理外,其他不可动产(含装修装饰)归朱德故居管理局所有;

    3、合同期满后,若朱德故居管理局需对外继续公开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可享有优先权;

    4、本次招租公告在朱德故居管理局网站发布和朱德故居管理局大门处、马鞍镇场镇转盘处进行张贴;

    5、报名数量达到法定开标数量进行开标。

十四、中标确定:

    投标者在满足投标条件、中标人权利义务要求、所有投标文件齐备的前提下,以价高者中标。

十五、经营方式: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十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朱德故居管理局。

朱德故居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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